文档介绍:大政发〔2008〕23号
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
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
决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站、所、办、院、校:
为贯彻落实好《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乡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实施细则。此实施细则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日
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贯彻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
实施细则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34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红政发〔2008〕26号)以及《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开政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制定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一)预期目标。一是机关作风和形象明显好转;二是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明显改进;四是依法行政和诚信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五是机关凝聚力、执行力、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务员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能力,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范围重点
(一)实施范围。“三项制度”在全乡各部门及村委会中实施。
(二)实施重点。为突出重点,探索经验,推进全局,乡政府确定下列单位为实施重点:大庄派出所、卫生院、农机站、民政办、企业办、农科站、计生服务所。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列入实施“三项制度”的机关和单位,应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承诺事项和内容、首问责任制要求和措施、限时办结制时限和保障,把“三项制度“内容细化分解到科室和相关人员,抓紧实施,取信于民。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乡党政办公室备案,作为今后检查和考评的基本依据。
(二)动员培训。一是由乡党政办对“三项制度”进行培训。于4月22日至4月30日,分期分批对列入实施范围的公务员进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力争培训率达到100%;二是各部门要将“三项制度”列入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三是各部门、村委会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确保“三项制度”得到遵行。
(三)稳步实施。一是全面实施服务承诺制,提升公务员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