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唐山冀东古冶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唐山冀东古冶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2-6-30发布 2012-7-1实施
唐山冀东古冶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颁布公告
按照国家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要求,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编制了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要求公司所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并结合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批准人
唐山冀东古冶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签字:李敬民
批准日期:2012年6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
1
1
1
2
第二章危险性分析 2
2
5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8
8
9
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13
13
13
13
第五章应急响应 14
14
15
15
第六章信息发布 16
第七章后期处置 16
第八章保障措施 17
17
17
21
21
21
第九章培训与演练 2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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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奖惩 22
第十一章附则 23
23
23
、修订 24
24
24
第十二章附件: 24
唐山冀东古冶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后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到应急行动协调一致,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规定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其中,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有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水害事故应急预案、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应急预案、机电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本公司煤矿在上级安全生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公司经理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区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时和战时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范围包括本煤矿所涉及到的范围,适合于顶板、水、火、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以及等级非人身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