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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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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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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浦政办发[2006]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浦江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财政支出管理,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05〕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设置、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原则,对财政支出运行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财政部门统一组织,主管部门和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分类管理原则。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可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三)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工作应从评价对象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评价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
(四)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按照规范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准确地确定评价结果。
第六条绩效评价类型。按照绩效评价范围的大小分为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单位支出整体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指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项目。按照评价阶段的不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二)单位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是单位所有支出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实施步骤
(一)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开展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以重大项目为重点。
(二)总结经验,循序渐进、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由项目评价向单位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深化和延伸。
第八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评价,即一年一评,其中跨年度的财政支出项目,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价。
第九条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
(一)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县委、县政府有关制度、发展规划及部门的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
(三)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四)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五)项目申报论证材料和项目验收报告;
(六)项目预算批复文件;
(七)预算执行的年度决算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内容和方法
第十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三)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
(四)为完成绩效目标而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等;
(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评价内容。
第十一条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目标比较法。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支出绩效。
(二)成本效益法。又称投入产出法。通过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支出绩效。
(三)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
(四)历史比较法。通过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支出绩效。
(五)横向评价法。通过对相同或类似财政支出在不同地区或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
(六)专家评价法。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果。
(七)问卷调查法。又称公众评判法。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绩效。
(八)询问调查法。评价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正式或非正式会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了解评价对象的信息,从而形成初步判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