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节律师与律师职业伦理
一、律师的概念和历史
二、律师的种类
三、律师的作用和现状
四、律师职业伦理
一、律师的概念和历史
律师应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并由国家授予律师资格准予执业,为诉讼或非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执业人员。
我国《律师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一)西方律师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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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半费之讼
古罗马辩论式诉讼下的诉辩者和咨询者
中世纪欧洲纠问式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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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地。
西方现代律师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诉讼程序之中当事人主体地位确立和诉讼权利获得承认的一种必然结果。
(二)中国律师的历史
1. 古代中国律师的萌芽
士荣与邓析
中国古代的讼师
清末修律与律师制度的引进
中华民国时期的律师制度
1979年律师212人律师事务所79个
(三)律师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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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个国家,取得律师职业都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的要求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在我国,则必须“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而要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最主要的是必须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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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天职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这种服务一般来说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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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业务来自于当事人的委托,而不是基于权力。如果没有当事人的委托,则律师的法律服务就无从谈起,进而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也就无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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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各国律师法和职业伦理规范之中一般都规定律师在执行过程中负有维护社会公正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在西方国家中,当律师作为司法人员出现时,在某些特定场合,律师可以担任法官或检察官。
从而律师职业和法官、检察官一样要承担法律共同体的信念和价值追求,即追求宪法和法律在社会中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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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律师职业是服务政治、进入政界的重要途径。西方国家的律师并不把自己的活动仅仅限定于从事法律事务的范围。一个想要跨入政界施展抱负的人,做律师常常是他优先选择的捷径。
这种情况的出现:
首先在于法治社会的需要和律师职业对实现法治所具有的意义。
其次,在于西方国家民众受到法治主义传统的影响,把是精通法律以及明确法律所维护的价值作为选举的一个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