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测科职责范围
地测科由矿总工程师分管,在地测防治水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职责:
1、地测组每月定期收集汇总探水组的探放水情况、总结报告;收集排水组统计的矿井涌水量及其变化情况、矿井排水情况等。
2、技术组每月负责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日常防治水检查工作。
3、技术组根据收集的数据、排查、检查、实测情况,每月定期进行水文、地质预报。
4、当矿井出现水害隐患,或发生水害事故时,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5、技术组负责采区、回采、掘进面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
6、地测组负责掘进巷道中、腰线的设计、标定工作。
7、地测组负责各种基本矿图的测绘工作。
8、地测组负责对关闭废弃煤窑的调查、实测工作,负责对井下开采涌水区、地面开采沉陷区的监测工作。
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防治水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4、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5、负责组织审批有关防治水设计、方案。
6、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综合防治水计划和水害水患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8、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9、组织本单位对重大矿井防治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
10、主持召开防治水安全例会,研究解决煤矿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等建议。
4、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计、措施等。
5、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6、负责组织防治水设计、方案的审查、实施工作。
7、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8、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9、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10、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11、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科技兴安的首要途径。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1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分管副矿长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分管机电兼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地测副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地测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专门防治水设计、措施等,组织制定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3、负责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4、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
5、负责组织防治水设计、方案的实施工作。
6、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