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1
文档名称:

刑法分则课件 第一章 侵犯财产罪.ppt

格式:ppt   大小:233KB   页数:101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刑法分则课件 第一章 侵犯财产罪.ppt

上传人:wz_198613 2018/7/7 文件大小:23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刑法分则课件 第一章 侵犯财产罪.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二部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部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四部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学习时指定的参考书目:
1、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主编:《刑法学》。
2、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3、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
盗窃罪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客体与对象
:他人占有的财物。
注意问题:
(1)自己所有的财物被公务机关占有或被他人合法占有时,视为他人占有的财物。
,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
[案例]:叶文言、叶文语等盗窃案——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查明:2000年10月5日,被告人叶文言驾驶与叶文语、林万忠共同购买的浙CD3587号桑塔纳轿车进行非法营运,轿车被苍南县灵溪交通管理所查扣,存放在三联汽车修理厂停车场。后叶文言、叶文语与被告人王连科、陈先居、叶启惠合谋将该车盗走,并购置了两套与交通管理部门制服类似的服装。10晚,将汽车偷走,并予以销赃。2001年1月8日,被告人叶文言、叶文语以该车被盗为由,向灵溪交通管理所申请赔偿。经多次协商,。——以上各行为人均被认定为盗窃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
(1)电信码号、电信卡、上网账号、密码。(刑法第265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定盗窃罪。)
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定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理由在于,这种情形并没有骗人,而是骗了一个机器)
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定盗窃罪。非法制作或者出售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数额较大的,应当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数额可以根据销售数额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