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安全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及效力
1、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印鉴、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行政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
2、公司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公司级别的重要文件等;
3、法人印鉴主要用于公司与银行的结算资料、对外开具的金融票据等各类财务文件;
4、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对外销售、采购及代理合作协议等经济合同;
5、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对外金融事务和财务报表之用途;
6、人事专用章用于在职、离职证明、收入证明等人事相关资料;
7、行政专用章用于公司人员/公司办公资产出入放行条等行政相关资料;
8、发票专用章仅用于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票据等;
9、投标专用章仅用于公司对外参与招投标业务相关资料;非投标文件或与招投标无关的文件使用无效。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第一条印章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审批;
2、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印章刻制的相关规定;
3、未经公司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以上各类印章;
4、根据实际需要,需新刻或重新刻制的,经公司总裁批准,并按国家印章刻制规定办理新刻或重新刻制,原有印章由总裁办负责即时销毁。
第二条印章启用
1、印章的启用应先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2、新印章应留有戳记,并由总裁办统一保存印章启用登记,以便备查。
第三章公司印章的管理
第一条印章管理员职责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严格执行《印章授权审批权限表》(附件1),不得越权、跨盖章范围用章;
5、投标专用章见《投标专用章使用规范》(附件2),合同专用章使用规范见《合同审批制度》。
第二条印章管理
1、为了便于公司日常管理,公司授权将印章放置在不同的部门,由专人进行管理,各部门印章管理员需恪守印章管理制度,并接受总裁办的定期监督检查;
2、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办理移交手续,并向总裁办报备;
3、为了确保印章安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印鉴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取现金;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应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4、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5、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印章管理员名单要在公司文控专员处备案,如人员发生变更,文控专员需及时更新印章管理员名单;
6、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第四章公司印章的使用和停用
第一条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