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29
文档名称: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民法二:债法2013年.ppt

格式:ppt   大小:1,001KB   页数:42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民法二:债法2013年.ppt

上传人:duzw466 2018/7/11 文件大小:100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民法二:债法2013年.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民法二:债法
2012-2013第一学期
刘家安
课程基本结构
债法总论
债的概念、发生、类型
债的效力
债的担保与保全
债的移转
债的消灭
债法分论之一:合同之债
合同总论
合同分论(各种合同)
债法分论之二:侵权行为之债
一般原理(一般侵权)
特殊侵权
债法分论之三: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
第一编债法总论
参考书目
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广兴主编:《债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刘家安等:《债法:一般原理与合同》(法硕统编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王泽鉴:《债法原理(一):基本理论、债之发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债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第一章导论
【本章要点】
“债”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术语,指的是特定人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对整个债法的学****需要建立在对“债”之概念和特性准确理解的基础之上。本章旨在介绍债的基本法律意义,突出强调“债”之概念是一种抽象思维的产物。在阐释债的概念时,本章还将探讨债权、债务的基本属性,主要围绕着债权的相对性等特性,比较其与物权这种绝对权的差异。
本章还将从债的发生角度讲解债的各种具体表现形态,并进而论证在法律技术上建构“债”这个抽象概念的必要性。此外,本章还将对债法的法律渊源以及债法的特点做出简介。
第一节债的意义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一)债的概念
《民法通则第84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特定人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概念分析
“债”是民法上的一个专业术语,具有特定内涵
在汉语中,“债”通常指所欠的钱财(“欠债还钱”、“债台高筑”)
源自罗马法 Obligatio,并为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
大陆法系(民法法系)特有的法律范畴,英美法无对应概念
罗马法文献关于“债”的几段记载
债即法锁,它使我们必须依据我们城邦的法律履行某种给付义务(法学阶梯 3,13,pr)
债的本质不在于我们取得某物的所有权或者获得役权,而在于其他人必须给我们某物或者做或履行某事(,7,3,pr,保罗)
债或者产生于契约,或者产生于准契约,或者产生于私犯,或者产生于准私犯(法学阶梯 3,13,2)
(二)债的特征
债为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结合关系)
主体特定:债权人、债务人
债为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客体:给付(行为:作为、不作为)
内容:债权与债务
二、债权
(一)债权是财产权
给付具有财产价值或可给予经济评价
债权在财产法上的优越地位(从归属到利用)
(二)债权是请求权
债权的实现须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债权的效力主要就表现在可以请求债务人实施特定行为以满足债权
债权的非支配性
债权非为对债务人的支配
债权非为对债务人行为的支配
债权非为对债的关系所涉及之标的物的支配
“债权”与“请求权”的关系
债权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请求权
请求权不限于债权:物权请求权等
债权的效力也不限于请求,还包括抗辩、形成、处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