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坊子区广播影视中心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增强我区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根据广播电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应急措施和处置预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以及恐怖分子损坏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或威胁的突发事件和由于责任、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安全播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室根据自身职责范围,按本预案的要求,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实施快速处置。
(二)职责分明、团结协作。在安全播出指挥部的领导下,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日常运行和应急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安全播出综合防范机制;相关部室团结协作,担负起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联络畅通、信息共享。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部应随时保证应急联络渠道的畅通。
做好与区委、区政府、宣传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610”、公安、网络分公司的信息对接,内部保障联络畅通。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为加强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播出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安全播出调度指挥部。
总指挥:杨宝伟
副总指挥:要强付清波马元明郭景武刘新霞
成员:刘希栋刘成文李存梅李通军刘志鹏赵学明
主要职责:
1、在广播电视播出出现突发紧急情况时,迅速调集一切必要的资源,组成高效运转的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应急队伍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督查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并根据初步获得的情况,迅速向区政府应急办及以有关部门汇报,同时与网络公司做好信息沟通。
2、在播出出现突发紧急情况时,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挥部负责向公众告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紧急情况下的报警信息、参数变化、接收方式及其他重要信息。
3、当发生危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人生安全的不可抗拒事件时,本着先保人,后保设备,在保证人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保证安全播出。
(二)应急分队组成及职责
队长:李存梅
副队长:刘志鹏
队员:程春霞刘洋王云辉潘文飞刘芳竹
应急小分队职责:
1、迅速通过上下沟通,查明发生紧急情况的技术种类与原因,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和造成负面影响的范围,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2、及时指导发生紧急情况的单位采取果断与准确的技术措施,加以控制与排险,维护秩序、保卫重点目标或现场,组织救援等;
3、迅速跟踪事态发展,及时掌握确切情况,并视应急工作需要在请示总指挥同意后,适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寻求支持;
4、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分析、核实、确证,尽快弄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责任环节和造成的影响;协助办公室起草突发事件的相关文件。
四、预警和预防
(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机构与区610办公室、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获取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境内外信息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二)密切注意各类预警信息和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对当地灾害情况的预报。当收到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并报告上级单位。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要主动向有关检测预报机构了解最新情况。
(三)在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内,播出部应加强预防警戒工作,强化各项预防和保障措施,特别要加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