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
大学生艺术团隶属我院院团委,共有合唱队、舞蹈队、曲艺队、模特队。为了健全大学生艺术团管理体制,完善相关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是由校内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组织建立,代表学院学生艺术整体水平的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
第二条艺术团宗旨:建立一支学生文艺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倡导校园主流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打造艺术精品,陶冶思想道德情操,不断引导和提高学生群体的艺术鉴赏力和欣赏水平,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第三条艺术团的任务:深入学生生活,宣传党和学院的思想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传统。定期进行艺术训练和汇报演出,丰富我院师生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艺术团以演出交流活动为主,加强与社会文艺界联系,代表我院参加各项文艺演出及比赛。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在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艺术团团长由团委老师担任,副团长、各队队长由艺术团成员担任。学院团委依靠基础部为各队聘请专业教师,负责指导日常授课与排练,指导老师也可根据特定需要制定计划,进行赛前指导和演出。
第二条工作职责
一、团长:
1、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演出业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4、抓好艺术团成员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负责协调好艺术团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6、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规划及节目排练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7、负责各队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
8、组织一年一度的招生和考核,向团委及时反映团队的各方面情况;
二、指导老师
1、艺术团指导老师一般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担任,由院团委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可以连任。在任期间,艺术团指导老师必须认真履行艺术团指导老师职责。
2、艺术团指导老师负责队员的专业训练和专业素质的提升,每周定期训练1~ 2次,每次2小时
3、认真对待每次训练,对学生认真负责,教学严谨;每次训练务必准时到课,不得迟到,若有必要须提前到课进行准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训练须向团内请假,并提前向团员说明;认真填写艺术团指导老师上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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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老师不能擅自带领艺术团学员外出演出;
5、艺术团指导老师补助按其现有职称与加班的实际时间,参照教学课时费标准予以核算发放。
  三、  队长:
组织本队队员训练、排练;与本队队员一起编排新节目,在专业基础上起到指导和教练的作用;帮助专业落后的同学进步,及时向艺术指导老师及团长汇报本队情况。负责考勤,对队员上课缺到情况进行准确的记录。
第三条艺术团下设合唱队、舞蹈队、曲艺队、模特队
一、合唱队
1、组织节目类型:合唱、独唱等各种演唱类节目。
     2、队员要求:有一定的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意一种唱法功底;要求热爱声乐艺术,对音乐有较深认识,乐感好;具有较好的形象和气质;有较强的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