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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doc

上传人:小猪猪 2012/1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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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设计方案
第一条基本要求
一、基本程序
1、室内装饰装修应符合下列基本程序规定:
1)起居室、卧室、办公室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
2)厨房、卫生间、开水房应先做好防水、再墙面、再顶部、后地面。
3 )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工。
4 ) 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二、材料的基本要求
1、材料采购要求
1)所采购材料必须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环保检验证,产品包装或标识上有中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产品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和消防标准。
2)采购材料时,须使用测水仪等检测设备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3)采购材料入库时,应做好验收工作。
2、材料保管要求
1)库存材料须堆放整齐、进行分门别类专人保管;
2)木制材料须存放于干燥通风地段,并做好防火、防水、防虫工作;
3)库存材料须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积压。
3、材料发放要求
1) 材料销售员根据出货单组织发放材料;
2) 库存材料须做到先进先出,对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库存积压,要及时处理;
3) 发放材料须采取出库、核实的方式进行。
4、材料使用要求
1)施工单位须基本使用本公司供应材料;
2)对公司供应材料进行采购时,须对材料数量、材料质量及相关标识进行验收;
3)应工程要求须使用非本公司供应材料时,须有材料供应部门负责人证实及质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同意;
4)使用非本公司供应材料须沿用本公司相应材质标准。
5)临时用电动力电必须用电缆线。
三、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施工中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4)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2、施工中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在未做防护水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不得使用有破损、滴漏水管;
3)暂停施工时,须切断水源。
3、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施工现场须保护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下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四、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
4、施工人员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施工;
5、施工人员须在现场留宿的,须办理相关手续,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6、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7、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8、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五、成品保护要求
1、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自行采购的施工相关材料,须有专人保管;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装饰品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2、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1) 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 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 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拆除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3,原有物品保护要求
1)进场两日必须安装临时蹬便器。
2)进场两日必须用防潮棉包好进户大门。
3)原有铝合金,塑钢门必须用木质材料做槽保护。
第二条结构安全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第三条防火工程
一、一般规定
1、写字楼、厂房等公装装饰装修中防火工程的规定:
1)进行旧写字楼、厂房等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动其原有的消防设施;新写字楼、厂房施工时,须经消防单位对消防设施安装验收完毕后,方能进行吊顶等其他工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