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有关问题的说明
目录
1 关于制(修)订的必要性
2 关于规范名称
3 关于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的基本方式
4 关于总则一些条款的说明
5 关于与有关部门人员考核的关系
1 关于制(修)订的必要性
制定的必要
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需要
(1) 焊接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2) 焊接人员的操作水平是重要保证
1 关于制(修)订的必要性
修订的必要性
历史的回顾
(1)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试行,国家劳动
总局,1980年9月13日颁布)
(2)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劳
人锅〔1988〕1号,1988年1月3日颁布,1988
年10月1日施行)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
[2002]109号,2002年4月18日颁布,2002年10
月1日起执行)
1 关于制(修)订的必要性
本次修订的必要性
(1)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
检总局令第70号,2005年1月10日公布,2005年
7月1 日施行)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TSGZ6001-2005,2005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
局颁布,颁布之日起施行)相配套,包括考核方
式、人员作业种类等
(2)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的有关焊接
考试,包括所用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主
要是聚乙烯材料)的焊接操作,涵盖特种设备所
有規定的焊接工作的范围
2 关于规范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基本名称
(1)规程
(2)规则
(3)导则
(4)大纲
(5)细则
本规范名称
(1)细则
(2)焊接人员与焊工(名称)
3 关于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的基本方式
人员考核的性质
属于行政许可,由政府负责组织并发证
(1)设定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项
(2)实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
条例第三十八条
(3)具体项目
列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3 关于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的基本方式
人员考试方式
取证程序
(1)考试
(2)审核(申请、受理、审核)
(3)发证
3 关于特种设备人员考核的基本方式
考试机构
考试机构设立
由质检部门确定,不是行政许可
考试机构工作
负责考试,包括审查申请人材料、组织考试、发
布考试结果、建立考试人员档案、受委托申请办
证、提交考试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考试机构性质
受委托从事具体考试工作,一般应当是符合一定
的法定条件的技术组织
4 关于总则一些条款的说明
4,1 关于调整的范围
(1)设备范围(第二条)
八类设备
(2)焊接工作范围(第三条)
—承压类设备,受压元件
—机电类设备,受力结构(部)件
具体的规定,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关于考试机构的确定(第四条)
总体由省级质监部门确定公布,一些特殊的由
省级质监部门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