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江西省军区机关干部经济适用住房、商业中心主体工程
建设地点
南昌市三经路47号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吉市农开发办字[2008]不上不下20号
设计单位
泰和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
工程总投资
约750万元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08年10月26日,竣工日期:2009年2月26日,工期为120日历天
投标单位与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1、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
2、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及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项目经理。
投标保证金数额
每个标段伍仟元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
资格预审等资料费
每个标段1000元
现场踏勘
方式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地点
各乡镇的自然村(见标段划分)
招标答疑方式
1、可采取无记名电子信箱方式(thxzhy@ )或无记名传真方式提出疑问(传真号:0796-5373006)。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3日下午5:00前
3、招标人将于2008年10月16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答疑结果。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递交
1、受理单位:泰和县建设工程造价编审事务所
2、截止时间:2008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以前
3、受理地点:泰和县招标投标中心(审计局六楼)
开标会
时间
2008年10月21日上午9 时 00 分
地点
泰和县招标投标中心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泰和县农业综合开发2008年度招标项目分别为樟溪水库维修、南坑口水库新建、中墅水库维修及老虎坑水库维修、马店水库维修、四江塘水库维修、白竹水库维修、上族水库维修及抗旱井新建、林陂水陂新建、坎头水陂渠系配套、汤陂渠系配套及永湖坑水库维修、碧山园田间配套工程、冠朝垅田间配套工程、绵溪垅田间配套工程、荷树垅田间配套工程。共分为十四个标段
(1)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平整;
(2)施工用水、电由中标人自行接入费用自理;
(3)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设计完成;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即具有叁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总承包企业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含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若为待发证书者必须提供: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始证明,证明的内容中应包括:姓名、性别、注册专业、注册单位、身份证号码等];
(5)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水源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及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事过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同类项目工程施工并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非水源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企业近三年内从事过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并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同时出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6)按规定时间足额交清了投标保证金、招投标文件资料费及资格审查费(出示收款凭证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为准);
(7)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2008年 10月 13 日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