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
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境内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
交易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东方粮油在境内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须与
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品种相符,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东方粮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商品
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东方粮油
因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东方粮油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现货交易的数
量。
第四条东方粮油全年境内期货套期保值总保证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如所需保证金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则须东方粮油董
事会上报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
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相关人员须理解并
1
淘花/文库专用
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东方粮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负责期货交易业务的决策
和监督管理,东方粮油总经理负责期货交易的业务进程和风险控制管
理,东方粮油套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操作和交易情况汇报。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图:
董事会
期货业务领导小组
期货业务部财务部审计部
交易员资金拨付员会计核算员档案管理员风险管理员
第八条东方粮油董事会授权东方粮油董事长负责东方粮油境内
期货套期保值的整体决策及实施,并组织建立东方粮油期货业务领导
小组,其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市场
部部长、审计部部长、与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其他人员,东方粮油董
事长为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组长。
第九条东方粮油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作为东方粮油套期保值工作
的日常办事机构。其职责为:
1、制订、调整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方案,并报东方粮油董事会审
批。
2
淘花/文库专用
2、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3、向东方粮油董事会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4、其他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东方粮油的境内期货业务由东方粮油期货业务部具体负
责,其职责:
1、会同东方粮油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组织制订境内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方案;
2、负责东方粮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
制;
3、根据东方粮油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落实境内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方案;
4、负责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信息的收集和趋势分析,及时提出
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业务建议;
5、负责东方粮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业务事项的日常衔
接;
6、负责向东方粮油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以及总经理报告境内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
7、根据期货市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东方粮油境内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