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合作基础上,为了更好地给客户提供方便,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有效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饭店信用代码:
信用额度:¥ 30000 元(人民币叁万元)
信用结账期限:60天
五、甲方权利与责任
、餐饮、酒吧、会议签单,但不超过本协议确定的信用额度。
。饭店接受现金、信用卡、电汇、支票形式结账。
,不能多开发票,也不能进行套现。
,甲方将根据乙方所欠款项金
额按日向乙方收取5‰的滞纳金。若逾期30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签单消费权,并向乙方追收欠款。
,经甲方同意,可恢复信用额度和信用结账期限。
六、乙方权利与责任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号,法人代码,签单
者姓名及预留签字。
乙方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结清上月所发生款项,接受甲方提出的滞纳金
支付条款。
,如有变更,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变更。
,但消费额度已达限额,乙方应即时结清款项后再行使签单消费权利。否则,甲方将有权停止乙方签单消费权。
,并履行月结有关手续。
七、其它
,结账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并执行。
,协议到期后将进行重新信用评估,主要是根据年消费、付款,以及履行协议条款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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