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的: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适用于员工人事资料档案、公司内部档案,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及工程设计、施工等的档案管理。
职责:人事行政部负责保管公司内部的人事档案资料;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保管本部门/本项目内的档案资料。
内容描述:
,在外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移交人事行政部归档,不得自行保管、销毁,如确因工作需要,文件可经最终审批人批准,将复印件在各部门、项目人事行政部存档一份;
、分类、编号、编制索引和目录,具体规定详见《文件管理规定》;
,纸张及文件、格式等应符合《行文规范管理规定》要求;
、系统、准确、真实;
,并进行科学分类、做好编号。对档案应建立《文件总目录》,并将存档的文件登记在《文件归档登记表》中;
,并在存档文件上记清存档日期及存档编号(编号管理见《文件管理规定》);主要的和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归档可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文件管理规定》;
《文件管理规定》;
《文件管理规定》。
相关文件:
《员工手册》
《文件管理规定》
《行文规范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文件总目录表》
《文件归档登记表》
文件总目录表
文件类型: 归档编号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文件来源
归档日期
归档人
备注
文件归档登记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归档人
归档日期
备注
文件修改记录页
修订日期
修订次
修改内容简述
更改通知单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