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章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二、失业保险
三、医疗保险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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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的基本类型
⑴国家统筹模式: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模式。
⑵强制储蓄模式: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的被少数中等收入国家所采用。
⑶投保资助模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养老保险模式。
2、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点
⑴建立一体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⑵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⑶建立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⑷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⑸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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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保险
1、我国的失业保险待遇
⑴失业保险金、
⑵医疗补助金
⑶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⑷培训补贴以及其他费用基本津贴。
⑴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⑵非应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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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保险
1、医疗保险的特点
⑴医疗保险与劳动者的关系最为密切。
⑵医疗保险和其他人身保险相互交织。
⑶医疗保险存在独特的第三方付费制。
⑷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与缴费水平不是正相关。
2、医疗保险的待遇
疾病津贴+医疗服务+被抚养者补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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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
⑴无责任补偿原则
⑵因工受伤与非因工受伤相区别的原则
⑶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
2、工伤的确认
⑴在工作现场从事本职工作时中毒、负伤、死亡。
⑵根据工作现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指令,从事非本职的临时性活动而中毒、负伤、死亡。
⑶没有负责人的指令,但为维护单位或他人利益紧急排险而中毒、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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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在工作现场从事本职工作时因受不可抗拒的自然力袭击而中毒、负伤、死亡。
⑸在经常往返的上下班工作途中发生非本人过失的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死亡。
⑹在因公出差或调动工作途中发生非本人过失的交通事故而受伤、致残、死亡。
⑺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安全的活动而中毒、负伤、死亡。
3、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短期负伤津贴、残障恤金、丧葬与遗属恤金等。
4、生育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生育假期、生育津贴、新生儿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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