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单位: XX公司(盖单位章)
2012 年 11 月 07 日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适用于本市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A、B、C、D)五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中山市建筑、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分类目录表》相应选择使用,其中综合评估法A、B、C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1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1〕8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粤建市【2009】7号)作出相应修改,招标人应直接引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 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
八、报名条件的设置说明
(一)资质条件:按与招标工程规模相符的最基本资质设定,不得抬高标准;使用总承包资质的,一般不再增加总承包资质涵盖的专业资质;如招标工程须采用两个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的,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建造师资格:按现行《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标准》的最基本条件设定不得随意抬高标准。(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
(三)信誉要求:投标报名期间没有被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以中山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或不良行为发布平台(含通过其平台能查获的相关链接信息)公布为准,时间以以通报时间为准。(诚信评价结果产生后使用此条款)
上述第(三)条是否设定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九、项目管理机构和主要机械设备设置要求
(一)项目管理机构:按与本工程规模相应的最基本人员要求设定。
(二)主要机械设备:按与本工程规模相应的最基本的机械设备要求设定。
十、否决性条款的设置要求
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废标)的必须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或者未单列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不可含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
十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之处,可通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不应作为评审不通过的理由。如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评审可不予通过。澄清应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十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营业执照、主要人员资格、信誉等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所怀疑时,可通过中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行业施工企业信息库进行查询其资质、营业执照和主要人员资格。对其信誉可通过中山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或不良行为发布平台(含通过其平台能查获的相关链接信息)查询。若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企业信息网上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