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pdf

格式:pdf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pdf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2/1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
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负责人;
6、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7、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
义务。
第五条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同时向所
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六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八条公司信息披露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披露要求。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商业秘
密的基础上,公司应主动、及时地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方面。
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
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招股说明、募集说明、上市公告,以及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十条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相关编制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定期报告的格式、编制规则、披露时点以及其他相关要求,遵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编制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临时报告的披露范围、编制要求、披露时点,遵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编制规则执行。
属临时报告中重大无先例事项的信息披露,按证券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执行。

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管理与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
露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控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