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须知
一、【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职工的提取】——
必需要件:
1、身份证;
2、结婚证(配偶提取需提供);
3、低保证明(县级或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
相关事项: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提取截止到提取日前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申请办理的时间与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4:00 (夏季 2:30至4:00)
滦县分中心:滦县胜利东路38号,消防大队西侧。
现行提取政策系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详询客服热线:12329
二、【退休的提取】——
注意:退休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需到单位出证明(如生日、姓名等)
必需要件:
1、身份证;
2、县级及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退休证或退休、退职审批表;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
相关事项: 存在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的,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兑付还贷手续(注意:贷款放款一年之内及还款日前5天以内不能办理;必须携带借款合同、结婚证),再提取剩余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额度: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办理的时间与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4:00 (夏季 2:30至4:00)
滦县分中心:滦县胜利东路38号,消防大队西侧。
现行提取政策系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详询客服热线:12329
三、【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
必需要件:
1、身份证;
2、户口注销证明;
3、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
相关事项: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存在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的,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兑付还贷手续(注意:贷款放款一年之内及还款日前5天以内不能办理;必须携带借款合同、结婚证)
,再提取剩余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额度: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办理的时间与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4:00 (夏季 2:30至4:00)
滦县分中心:滦县胜利东路38号,消防大队西侧。
现行提取政策系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中心具有最终解释权,详询客服热线:12329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必需要件:
1、身份证;
2、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
相关事项: 存在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形的,需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余额兑付还贷手续(注意:贷款放款一年之内及还款日前5天以内不能办理;必须携带借款合同、结婚证),再提取剩余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提取额度: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办理的时间与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4:00 (夏季 2:30至4:00)
滦县分中心:滦县胜利东路38号,消防大队西侧。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