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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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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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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3-9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三章   施工测量
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五章   基础工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现场浇筑基础
第三节  装配式预制基础
第四节  岩石基础
第六章   杆塔工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铁塔
第三节  混凝土电杆
第四节 拉线
第七章   架线工程
第一节  放线
第二节  连接
第三节  紧线
第四节  附件安装
第八章   接地工程
第九章   工程验收
第一节  验收检查
第二节  竣工试验
第三节  工程移交资料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  则
 
    ~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500kv交流和直流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63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工程应遵照本规范110kv部分执行。
    。当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特殊要求外,也应同样作为线路设计的依据。
    、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点、测试、验证,判定后方可采用。并应制定不低于本规范相应水平的质量标准。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
    一、有该批产品的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二、有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三、对无质量检验资料的产品,或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均应重新进行抽样,并应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或经试验并由有关单位共同鉴定的合格证明书,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必须重做检验:
    一、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二、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三、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特殊地区可按该地区的标准执行。
,其品种与标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水泥除必须取得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外,尚应有出厂日期。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保管不善时,必须补做标号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标号使用。不同品种、不同标号、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
:
    一、制作预制混凝土产品的用水,应使用饮用水;
    二、现场浇筑混凝土宜使用饮用水,当无饮用水时,可采用河溪水或清洁的池塘水。
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水中不得含有油脂,其上游亦无有害化合物流入,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
    三、不得使用海水。
    ,应采用符合标准的产品。首次使用时应经试验,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使用。
    、夹层,其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用石的标准,尺寸宜为150~250mm,且不宜使用卵石。
    ,其质量应符合各该品种钢材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其品种、牌号必须与所使用的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并应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能。首次使用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工艺性能试验。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气焊条表面不得有油脂、污秽、腐蚀等;
    二、电焊条无药皮剥落。受潮的电焊条,必须按焊条说明书规定的温度经过烘干处理,并应再经工艺性能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