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税务稽查应对与风险规避
李玉华老师简介
个人简介:中共党员,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中华会计网校经济法专家,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聘讲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特聘讲师。北京中企利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北京中鼎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裁。现为资深财税及法律专家,长期从事经济法学教研及企业管理指导工作,担任中国兵器集团、华能集团、鲁能地产、中国矿业等大型企业财税顾问。
擅长领域:《公司治理与财税管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企业税务稽查》、《企业纳税筹划案例》、《企业内部审计与风险防范》、《经济法详解及实务》、《新会计准则实务与案例》、《企业税法实务与案例》、《中小企业经济法与税法》、《公司法》、《合同法》等。
开篇语(一):魏文王问扁鹊
文王:你们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
扁鹊:“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开篇语(一):魏文王问扁鹊
扁鹊答: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症发作之前。
由于普通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
开篇语(一):魏文王问扁鹊
扁鹊答:我二哥治病,是治病
于病症初起之时。一般人以为
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
的名气只及于本乡里。
开篇语(一):魏文王问扁鹊
扁鹊答:而我扁鹊治病,是治
病于病症严重之时。一般人都
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放血,在
皮肤上敷药等大动作,所以以
为我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
全国。
1、对关联企业的关注度从国际走向国内
2、不合理商业安排的检查逐渐深化
商业目的原则
如果商业安排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避税,则交易行为是合理的;如果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税收利益,并且没有这些税收利益就不会进行这项交易,则交易行为是不可接受的,也称不合理的商业安排(滥用法律)
或者缺乏经济实质
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虚假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七条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二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