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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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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doc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2/12/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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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对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以《商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商丘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第三条本规划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对全市住房建设起综合调控作用。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区为商丘市中心城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
第五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协调。
第六条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第七条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附表以及图件。
第二章住房现状
第八条至2007年底,,。其中,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建造商品住房1118万平方米;通过其他方式建造住房(含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村民个人住宅建设和其他自建住房)2235.
2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5%;空房率12%。据民政局提供资料显示,城区内有3400户低保家庭住房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
第三章规划方针和目标
第九条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符合商丘特点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体现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
第十条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满足中心城区的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
第十一条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到2012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12万人,共35万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的规划要求,规划2008—2012年内,、;、,、,、。
第四章住房需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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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住房建设规划
第十三条住房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就地平衡”的原则,坚持住房发展合理布局,用地供应成规模、成片区,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第十四条规划期内,规划改造城中村33个,分别是李蛮庄、逯庄、大陈庄、双庙、史王庄、平台新村、周庄、张庄、侯庙、叶庙、四营、田林、杨堂、杨庄、刘庄、刘找庄、赵付庄、宋楼、袁庄、沈庄、张庄、西保湾、三里村、聂园、王庄、尤庄、宁陈庄、小宋庄、乔楼、相庙、许楼、大董庄、南许楼。
第十五条规划期内,();其中,(),()。
第十六条住房建设结构指引,按照住房供应体系划分,住房可分为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其中政策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第十七条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政策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房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第十八条规划期内,,,。
第十九条规划期内,,、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
第二十条住房供应年度指引,住房建设年度计划为: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