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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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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docx

上传人:sxlw1984 2018/7/17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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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实际工作中,一个单位免不了会有几个年轻的女职工,女职工总有怀孕生子的时候。我们知道,孕妇在生产之后需要有一定的哺乳期。如果单位在这个时候辞退该女职工,那么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由律伴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一问题。
一、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以上内容即关于哺乳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的介绍,我们知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尤其是在哺乳期间内辞退女职工就更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给予相应的补偿是肯定的。律伴小编介绍的内容就是这些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