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要内容
公文的含义
现行公文处理规范与国家标准
办文的系统程序
党委、政府办文版头规范及适用范围
党委、政府办文标准格式
党委、政府办文文种
公文的写作要求
几种具体公文的写作
党委、政府办文规范化标准
公文撰写
公文的含义
公文,即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务活动中传达意图、联系事务、交流信息、记录情况等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成文性文字材料。
党委、政府机关的公文,是党委、政府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公文处理包括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现行公文处理规范与国家标准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中央批准,,以下简称《条例》)
▲国家标准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其它机关公文可以参照执行,以下简称《格式》)
办文的系统程序
签发前的校核
签发后的校核
签发后的印发
签发前的校核
政府部门
代起草
送书记签发
送分管副书记
签发
秘书长
市委办
分管副主任
市委办
文秘科
市委部门
代起草
联
合
行
文
政府部门
代起草
政府办
市委办
文秘科
市委部门
代起草
市委办
文秘科
市委办
分管副主任
政府办
签发后的校核
政府部门
代起草
各部门、市委办各科室起草的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发文的文稿
部门、科室
交电子文档
文秘科
修改版式
起草部门、科室校核、签名
办公室文秘人员校核、签名
主接文稿人员校核、签名
印发
签发后的印发
政府部门
代起草
○由市委部门代市委、市委办起草的文稿,领导签发后,部门到市委办领取文件版头,严格按照党委系统公文格式要求自己印发,也可委托市委办文秘科代为印制(需由部门付印制成本费)后,交由部门分发。
○属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政府办)联合行文,由市委部门负责代起草的,市委办协助起草部门按上款要求印发;由市政府部门负责代起草的,由市政府办协助起草部门,到市委办领取文件版头,严格按照党委系统公文格式要求自己印发,也可委托市委办文秘科代为印制(需由部门付印制成本费)后,交由市政府办或部门分发。
党委、政府办文版头规范
中共什邡市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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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民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