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印章管理,严格用印手续,防范印章使用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印章管理坚持既要方便业务和公务的原则,又要严格履行各项手续、遵守各项规定,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印章管理是指对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保管、审批、使用、交接、废止、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各分公司各部室负责人为本单位审批使用印章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守印章管理规定,加强对本机构印章使用的风险进行审查防控,对印章的审批使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印章的管理机构,主管印章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指导下级机构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建立印章管理登记簿,留存全辖各级各单位所有印模。对印章管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第二章印章种类和适用范围
第六条机构名章指机构名称的章;职能部门的名称章;党、团、工会组织的名称章;机构名称钢印。
(一)公章等名称章主要用于以其单位、组织本级名义制发公文、签署合同、协议及出具证明等。
(二)党、团、工会组织的名称章主要用于函件、接转组织关系等。
第七条各类专用章指合同专用章和各类业务专用章。
(一)合同专用章,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协议。
(二)业务专用章,用于办理有关业务使用,以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个人名章特指按有关规定必须刻制的用于业务工作的个人名章。
(一)作为预留印鉴的负责人个人名章是指各级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而刻制的个人名章,用于按业务规定需各级负责人签章的文件、合同、报表等。
(二)业务人员个人名章是因业务需要加盖在业务凭证、报表、登记簿和有关资料上的个人名章。
第三章印章的规格和式样
第九条各类公章的规格和式样。
(一)公司名章均为圆形,,中间为五角星,机构名称以宋体字按营业执照所列自左而右沿圈环排列。支行名章为圆形,直径4厘米,中间为五角星,机构名称以宋体字按营业执照所列自左而右沿圈环排列。
(二)职能部门名章。内设职能部门的名章为圆形,直径4厘米,宋体字。
(三)党、团、工会组织印章。
1. 党委(支部)印章为圆形,直径为4厘米,宋体字。
,直径4厘米,宋体字。
,宋体字,印章直径为4厘米,印章为双边,外边加粗。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的规格式样按公安机关的审批意见确定。
第十一条各类业务专用章总裁根据各类业务操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各业务专用章的统一规格和式样。
第十二条所有机构名章、合同章不能使用原子印章,可采用铜或者牛角材质。
第四章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各类印章的刻制应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和管理。
第十四条印章的启用。
(一)公司名章及职能部门名章启用由本级办公室制发启用通知,并公布印模。名章启用应将印章印模报备总公司办公室印章管理员处留存。
(二)各类业务专用章均在本级办公室领用。领用各类业务专用章应填写相应的印章管理登记簿,预留印模,注明印章管理人。
(三)各类业务专用章启用不专门制发启用通知。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公章的使用管理。
(一)公司的机构名章和职能部门名章由分行办公室集中保管使用。经总经理书面审批同意,非同城支机构名章可不上收分集中管理,但必须严格按照分印章的使用管理标准执行。
(二)审批权限
(三)用印申请
各单位应指定可靠的正式员工作为用印经办人。经办人申请使用印章前必须完整填写《公司加盖印章审批表》,与需加盖印章的资料同时送有权人审批签字,然后送印章管理员加盖印章。
(四)审批人责任
用印审批人应严格遵守自己的审批权限。超出权限的应由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有权人审批。审批人要对用印事项全面负责,对用印材料和用印数量进行审核,本人执签,不得用名章代替。
审批人可按规定程序授权其他相关负责人审批(用印审批授权书样本见附件4)。转授权只限一次。转授权须经原授权人批准。
(七)印章管理员职责
1. 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印章管理员应做好印章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印章整洁。
2. 印章使用应在规定的机要室(或指定办公室)内进行,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印章保管室。
3. 印章管理员用印前应确切了解用印内容,防止只认签字,不看内容,认真核对用印文件与已审批文件标题等的一致性、用印资料的业务规范性,严格核查用印审批单要素。
第十六条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一)业务专用章应专人管理,严禁多人共用。营业终了,应将业务印章放入保险柜内保管,不得随意摆放。
(二)业务用章在更换使用、管理人员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相应的印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六章印章的变更、废止与销毁
第十七条印章变更要按照废止旧印章和申请新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