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
3、相关责任部门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e 要考虑其环境行为能力。
上述评价应做好记录,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工程部门妥善保存。
评价方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考察或座谈等形式。
当业主合同对分包商有质量体系要求时,应首先选择已被证实其质量体系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需要从未被证实的分包商中选择时,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应存入分包商档案。
工程部门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内容应该包括:
a 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b 劳务分包商评价表;
c 劳务分包商履历表;
d 劳务分包商审核报告。
(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