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依法行政手册 2007 年修订版
七—五、县级市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适用范围:
增城、从化两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以外,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或占用
农用地、未利用地,按法定程序须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或征收集体土地的单独选
址建设项目用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8年12月24日。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方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月2日。
4.《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3号,2002
年8月1日。
5.《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04年1月9日。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004年10月22日。
7.《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
2004年11月3日。
8.《关于试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5〕153号,2005年8月15日。
9.《印发广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70号,2005年9月9日。
收件资料:
是否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条件备注
原件
①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出具并加盖
关于上报单独选址 5 报国务院批准单位公章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②说明请示的原因、拟征(占)地
1 原件
意见的请示(报市国块现场的基本情况,附具体项目名
土房管局) 3 报省政府批准单,列明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和
用地面积
①县级市人民政府出具加盖政府
5 报国务院批准公章
②说明请示的原因、项目基本情
关于上报单独选址
况、拟征(占)地块的基本情况、
2 建设项目用地的请原件
安排农转用指标和建设占用耕地
示(报市政府)
指标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措施、新
3 报省政府批准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
情况等
①县级市国土房管局出具,县级市
7 报国务院批准人民政府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
3 原件②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
材料“一书四方案”
5 报省政府批准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
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①县级市由同级规划部门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4 1 复印件②县级市国土房管局核对并加盖
证及附图
与原件相符章
①各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
5 3 复印件②县级市国土房管局核对并加盖
告书及附图
与原件相符章
国家、省、市、市辖①各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 3 复印件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批②县级市国土房管局核对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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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手册 2007 年修订版
是否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条件备注
原件
准、核准建设项目的与原件相符章
批复或备案登记表
①含放桩情况、土地所有权性质
5 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和集体两种)及地类(农用
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