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典当业治安管理.doc

格式:doc   大小:62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典当业治安管理.doc

上传人:165456465 2018/7/20 文件大小:6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典当业治安管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三、典当业治安管理
(一)典当业的界定
指已经领取经贸部门颁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从事动产、不动产等作为当物抵押,支付给出当人一定比例的费用的行业。
(二)相关法律法规
《典当管理办法》
(三)典当业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者(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属地派出所治安窗口或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治安窗口领取并填写《佛山市典当业开业审批表》(一式三份):
区经济贸易发展局批文及《典当经营许可证》
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场所来源证明(即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约)
法人和治安责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区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经营场所建筑合格证及设计平面图、方位图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验收材料
本单位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企业注册资金的证明材料
从业人员名单(按表格填写)
治安责任书
注:所需材料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同时交验原件
2、填写完毕后,申请者(单位)将表格及有关材料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治安窗口(递交材料齐全的才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审批合格的则出具《特种行业许可证》,由申请者(单位)持《受理回执》到行政服务中心治安窗口领取该证(证件工本费:10元);
3、申请者(单位)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在开业前5天向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书面报告开业日期。
申请人、单位
填写申请表,到行政服务中心递交材料
治安大队现场审核

符合开业条件不符合开业条件
受理之日起, 进行整改,重新验收合格后,
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继续按中止的20个工作日时限作出审批
出具《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典当业应当建立以下制度
对典当的物品进行查验制度
典当、续当、绝当、赎当登记制度
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报告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