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策与程序
POLICIES & PROCEDURES
属下酒店:
SUBJECT标题:
展示性广告策略(一)
展示性广告的基本原则
S/N序号:SG-S&M-P&P-AP034
VERSION版本号:
SUMITION呈送:
DISTRIBUTION抄送:
PAGE(S)页数:2页
ISSUED BY签发人:
Department Head
APPROVED BY批准人:
General Manager
EFFECTIVE DATE生效日期:
REVISED修订日期:2004-12-20
POLICY PURPOSE政策目的:
通过制定此制度来明确展示性广告的基本原则,使推广人员在进行展示广告能遵守其基本原则。
SCOPE 监督范畴:
营销总监、推广部经理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负责执行岗位:
推广部主任、美工
SG-S&M-P&P-AP034
POLICY DETAIL政策描述:
酒店营业推广所广泛使用的推销工具就是展示性广告。展示性广告包括报纸、杂志、海报及招贴蓬卡、菜单及一切用于店内推销的印刷品、展示橱窗、车厢广告、路侧广告招贴板等。
其的基本原则为:
一、醒目
广告的一般形式应能引人注目,而使用在其他广告中显得特殊,并吸引读者。
二、广告与读者
广告题材应当明确而有特色,使读者一读之后就有意购买你的产品或服务。
三、证明事实
广告内容应包括某些事实,用以证明您所宣传的产品的确不错。这种证明可以出于推荐方式、保证方式,或者举出你的经营业率的事实,或者某项特定的推销活动曾经获得良好的大众反应的事实。
四、说服力
广告题材应当具有说服力,能说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