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工资制度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地,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资计算、薪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细则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员之职薪,概依其学识、经验、技能、潜力发展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责任的轻重等综合衡量核给。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特殊关系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细则核给。
薪资的分类及给付
第五条薪资的分类,其结构如下:
基本工资
本薪
个人薪资主管加薪年功工资
技术加薪
加班津贴
薪资津贴假日加班津贴
春节加班津贴
其它津贴
全勤奖
奖金年终奖
其它奖励
第六条从业员薪资分项说明:
本薪
本薪乃基本工资及年资工资,其基本工资按月支付,系依“职薪等级表”或“初任职薪标准”所定给予。
年功工资是按照职工的工龄及学历按月支付支付职工的生活费收入。职工工龄满足一年者才可领取年功工资。其依据“年功工资明细”所定给予。
主管加薪
凡担任主管人员依其职责轻重,按月支给所加薪水,其依据“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明细”所定给予。但在任免的当月,按日计算支付给其主管加薪。如有领取主管加薪,不可再领技术加薪。两者如有冲突时,按其高的薪金支付。
技术加薪(特别加薪)
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对职务上有特别表现之人员,可针对技术按月支付技术加薪。但如有领技术加薪,不可再领取主管加薪。两者如有冲突时,按其高的薪金支付。
技术加薪的等级,根据不同职业,分为一级至四级,各级所对应的金额由“技术加薪明细”确定。
技术加薪的升级,根据另行制定的技能考核大纲,每年的6月定期考核,次年1月1日起实行升级。
新被录用者的技术加薪,根据其入公司的考试成绩,原则上给其90%的技术加薪。到6月份重新进行技能审核及人事审核后,决定其技术加薪等级。
加班津贴
凡本公司四等职(含)以下人员于规定工作时间外之延长上班,按时计发加班津贴。加班工作不满一小时的尾数,按下列原则处理。不满30分钟的尾数去掉,满30分钟则按1小时计算。加班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加班津贴=加班时间**基本工资/208
假日加班津贴
凡本公司四等职(含)以下人员节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时计发给加班津贴。假日加班津贴费计算方式如下:
假日加班津贴=假日加班时间**基本工资
春节加班津贴
凡本公司四等职(含)以下人员春节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时计发给加班津贴。春节加班津贴费计算方式如下:
春节加班津贴=春节加班时间*2/208*基本工资
其它津贴
凡其不属于本薪、奖金及前述各项津贴者均属其它津贴,其发放依据需要各部门经理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签报支给之。
全勤奖金
每月除公司规定之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记录者,可获得全勤奖100元。新进员工满月才有全勤奖,否则按比例扣除。服务未满月者,不予计算当月全勤奖。
年终奖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额应根据该职工当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及个人业绩给予。如该员工未满一年,则按比例计算(服务满半个月按一个月计,未满半个月按半个月计)。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发放日期定为每年的元月20日。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