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局属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包括单位公章、党组织(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部门章、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公务私章。
第二章印章的制发、启用和销毁
第四条局属各事业单位的印章制发须经市局批准。
第五条因式样、名称变更或增减机构需更换、增减印章的,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刻制或销毁。
第六条因使用损耗需更换印章的,经市局批准备案后各单位自行刻制和销毁。
第七条印章的规格、样式按照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必须填写印章刻制(销毁)申请单报批,并经公安部门核准后,送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制厂或刻字社刻制。
第九条印章刻制后,须报市局备案,由市局发文启用。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存放
第十条单位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由他人代为保管。一般由下列之一的人员保管:单位公章由办公室的保密员或负责内勤的干部;党组织、单位内设部门印章由本部门负责内务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单位财务科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并遵守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保管人员如因工作变动或较长时间外出,要按时办理公章保管和使用情况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公章必须固定地点存放或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非固定地点存放或使用公章。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柜内。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文件加盖公章,要图形清晰、端正、居中,印章应距正文2mm-4mm,下压成文日期。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通常说的盖年压月);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第十三条以本单位名义发出的文函,须按照文函签发规定,经单位领导在原稿上签字批准后,按照核定的份数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需到外单位套印文件或与外单位联合发文时,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登记取用印模,用毕送回。
第十五条凡以市局名义办理一般性行政事务,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通知局办公室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十六条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定的各类合同,须根据合同涉及事项经市局分管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审核把关,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加盖本单位或市局印章。
第十七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须由经办人做详细登记,各单位须有印章使用登记簿,年终作为归档文件长期留存。公章使用登记簿应有使用日期、文件名称、批准人、盖章个数、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第十八条空白稿纸或介绍信等一律不得预盖公章。
第十九条单位主要领导交保管人保管的私人印章,除已经其本人授权或会签的文件外,临时用印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单位主要领导外出公干期间,由其委托履行职责的负责人签批使用公章。
第二十条市局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印章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完善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用章。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出现遗失、盗用、滥用公章等现象,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按人事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管理失职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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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党风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