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项目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6—322号
(一、二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人: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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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19
评标方法前附表 19
第四章合同样本 26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四、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35
五、资格审查资料 36
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1
第六章技术要求 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6—322号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就新郑市观音寺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一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概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地点:新郑市观音寺镇卫生院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 15 日历天
招标内容:一标段:采购C形臂X射线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二标段:采购中医康复训练器材。(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资预算:一标段:1200000 元;二标段:946200元。
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3、①报名单位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②报名单位一标段: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标段:2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③报名单位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2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证件;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11 月 28 日至12 月 6 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贰万元人民币;二标段: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11 月28日至12 月 6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11 月 28日至12 月 6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