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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2010年冬春救济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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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2010年冬春救济工作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梦秋怡 2012/12/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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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2010年冬春救济工作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富平县2010年冬春救济工作实施方案
 
一、冬春救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救济重点。冬春救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要用“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求真务实的负责态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扶持”的救济工作方针,重点安排好农村“三无户”、特困户、受灾户等弱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天天有饭吃,家家有房住,处处无死角,人人无饥寒。
二、认真审核,准确界定救济对象。要在摸清底子,掌握救济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准确界定救济对象:
1、申请。受灾及贫困群众根据个人的受灾情况,以村组为单位,写出救济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对申请人初步界定。凡户口在本村、组的常住村民及未上户口的新生儿等列入救济范围;凡在乡离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享受五保、低保和不享受低保的下岗工人、居民,外地在本地做生意、办企业的从业人员不列入救济范围。在初步界定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对申请人逐人登记造册。
2、初审。村委会按登记在册的申请人员,组织群众对其进行广泛评议,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张榜公布,群众对张榜公布的救济对象无异议后,由村、组干部填写《困难群众救济登记表》,一式三份报乡镇民政办公室,由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无议异后由乡镇长签字确认,一式二份报县民政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复核。复核以村组为单位,由民政局成立冬令救济入户核查小组,按乡镇上报的花名册逐乡镇、逐村组、逐住户严格按政策审核。对审核后增加或减少的人员再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复审后的救济人员汇总成册,在各乡镇经办人和单位签名盖章后由民政局分管核查小组主管领导再次审核,最后由局长在救济表上签字确定。
三、严格程序,规范救济工作。在确定需政府救济的受灾和困难群众后,要严格按以下程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1)编制《受灾和困难群众救助花名册》。对确定需政府救济的受灾和困难群众,要以乡镇为单位编制花名册(同时建立电子文档),各乡镇编制的花名册要有各级核查人员和主要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公章。
(2)印制和发放《富平县冬令和明年春荒期间特别困难群众救济发放卡》。要按照《受灾和困难群众救助花名册》,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制《富平县冬令和明年春荒期间特别困难群众救济发放卡》,其内容必须注明:救助卡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救助人数、救助时段和救助款物发放等情况。同时,要严格按照《受灾和困难群众救助花名册》发放《富平县冬令和明年春荒期间特别困难群众救济发放卡》,并由乡镇民政干部认真填写后,发放到户,落实到人。
(3)召开发放大会,实行凭卡救济制度。为使冬春救济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各乡镇要召开救济款物发放大会进行发放款物。同时要严格执行凭卡救济的原则,救济对象在领取救济款物时,必须持《富平县冬令和明年春荒期间特别困难群众救济发放卡》并签名盖章,坚持杜绝无卡救济现象。
四、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抓好凭卡救济的落实工作。规范冬春救济工作,坚持凭卡救济制度是民政部对救灾救济工作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各级要把规范冬春救济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救济对象能自食其力后,要及时取消救济资格,对新产生的须救济的群众,要及时纳入救济范围。要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