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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平顶山市旅游局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及其法律依据
(一)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平顶山市旅游局
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2. 《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3、《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和联合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从事旅游执法的机构,应当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和公共服务工作。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对旅游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旅游投诉的处理。
(二)执法主体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单位名称:平顶山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作为执法主体的法律依据:
(1)《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五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旅游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旅游投诉的处理。”
(2)《河南省旅游条例》第三十九条“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一)专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3年10月1日
行政法规
1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9年10月1日
2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修订)
国务院
2002年7月1日
3
旅行社条例
国务院
2009年5月1日
地方性法规
1
河南省旅游条例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9月1日
部门规章
1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旅游局
1990年3月1日
2
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
1997年10月15日
3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02年1月1日
4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02年10月28日
5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旅游局
2005年7月3日
6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旅游局
2009年5月3日
7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10年7月1日
8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10年8月29日
9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11年2月1日
10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修订)
国家旅游局
2011年6月20日
11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旅游局
2013年10月1日
(二)通用法律、法规、规章目录
类别
序号
名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1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
河南省人大
常委会

政府规章
1
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依法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
(一)行政检查(共11项)
(共11项)
(1)对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对旅行社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1、《旅游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2、《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