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审批流程图
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申办人
申办人需提交:
1、筹办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岗位:社会福利科经办人
办理期限:5天
内容公开:是
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工作职责:根据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设置标准进行审批
材料补齐或退回
经办人进行实地踏勘,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时限:15天
是否可退回:是
发出不予筹办通知书
办理岗位:社会福利科经办人
办理期限:5天
内容公开:是
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工作职责:批复同意,发放《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社会福利机构开业审批流程
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筹办人
筹办人应提交: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持有《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及健康证明
办理岗位:社会福利科经办人
办理期限:10天内
内容公开:是
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工作职责:根据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设置标准进行审批
通知整改或补充材料
办理岗位:社会福利科经办人
办理时限:15天
内容公开:是
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监督:是
是否可退回:是
工作职责:经办人进行实地验收,报分管领导审批
发出不予开业通知书
办理岗位:社会福利科经办人
办理期限:5天
内容公开:是
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工作职责:经审批同意开,向筹办人发放《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