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跨行政区域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四)《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条;
(五)《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三、受理条件
(一)符合有关流域综合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防洪总体规划以及各专业规划;
(二)符合防洪标准和其它技术要求;
(三)对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的影响较小,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证行洪通畅,不影响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利工程安全,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不妨碍防洪抢险;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协议。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4份);
(二)建设项目已取得的建设依据(复印件4份,验原件);
(三)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原件6份)。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受理——专家踏勘及技术评审——审核——核发审批文件。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六、主管部门
昆明市水务局
七、办理窗口
昆明市水务局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水务局窗口八、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调查、论证和专家评审、整改、验收时间)。
九、咨询查询
(一)咨询方式
。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水务局窗口
。电话号码:0871--63149813,昆明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处
。咨询部门名称:昆明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处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5楼水务局行政审批处;邮政编码:650500
(二)咨询回复
:昆明市水务局
:3个工作日内
:电话回复、信函回复、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回复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一)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