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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建五星级宾馆及商场意向性投资协议(公告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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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建五星级宾馆及商场意向性投资协议(公告版).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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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建五星级宾馆及商场意向性投资协议(公告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兴建五星级宾馆及商场项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通过充分考察论证,愿意参与甲方对本合同所述宗地出让的“招、拍、挂”活动,建设一座五星级宾馆及商场。若乙方取得该宗地的使用权后,双方一致同意按如下内容订立正式项目合同:
一、项目用地情况及优惠条件:
该地块位于县城中心城区的庐陵大道与富川北路交叉口西北角,净用地面积为63亩。
项目为宾馆(五星级)与高档专业商场。根据甲方有关规定,甲方对建设成为五星级宾馆的给予50亩用地和13亩配套高档商场用地奖励,奖励方式为按照“招、拍、挂”地价实行奖返(即按合同第五款第四条进行奖返)。但乙方须承担厚丰村大楼拆迁和部分征地费用共计人民币900万元。地块四址:见附图。
二、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
三、建设规划要求:
(一)用地使用强度:
建筑密度≤32%,容积率≤,绿地率≥35%。
(二)建筑设计要求
1、总平面布置:本地块规划为宾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应在用地与建筑、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绿化景观、道路交通及竖向、管线综合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布置,完善配套功能,满足交通、环保、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
2、建筑红线:庐陵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4米,宾馆主体建筑退让道路红线50米以上,裙房建筑须退让20米以上;富川北路道路红线宽度为55米,。
3、建筑面积:五星级宾馆的主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客房在300间左右。
4、建筑高度:宾馆主体建筑高度应达到50米以上,但根据东侧多普勒气象雷达站和气象观测台的观测要求,建筑限制高度为海拔高程115米。
5、建筑间距: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中有关要求进行控制,建筑间距不小于1:1,相邻地界建筑间距各退让一半以上。
6、建筑风格: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建筑造型应新颖美观且有特色,与广场环境相协调。临庐陵大道和富川北路均应单独进行立面设计。
(三)配套设施要求:依据本项目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图以外由甲方负责,红线图以内由乙方负责,按规范配套完善临街人行道,给水、排水、排污、供电、电信、消防、道路绿化、路灯、停车、环卫等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室外管线必须采用地埋铺设,并与周边市政公用设施衔接。
2、建筑周边应充分考虑设置停车,并结合绿化提高停车数量,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四)其他:
1、按五星级宾馆标准要做好宾馆功能布局、内外装修。内部应有商务中心、游泳池、网球场,大中小宴会厅和会议室,专用多媒体会议室等公共娱乐设施。
四、乙方权责:
1、乙方须在甲方所在地注册一家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美元。
2、乙方按国家规定的五星级宾馆标准提供两套以上规划设计方案供甲方作比选。乙方在甲方的监管下,按甲方审批的规划案严格施工。
3、乙方应在土地出让公告有效期限内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同等条件下,通过外汇结算的优先考虑,下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土地出让金。如乙方竞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则甲方应在七个工作天内,无息退回乙方缴交的竞买保证金。
4、宾馆建设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乙方中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上交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