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0
文档名称: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发展与协调.doc

格式:doc   页数:2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发展与协调.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12/2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发展与协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三条管理中心负责贷款调查、审批和提供资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受委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确定的贷款对象、条件、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代为发放、协助收回和办理结算。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或购、建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
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的70%。
借款人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贷款,但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价款。
第八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一般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第九条管委会应根据当地房价收入比及住房公积金可使用资金规模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地区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
第十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夫妇双方的月收入证明;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证明;
5、属异地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有效凭证;
6、购买一手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凭证。无法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管理中心应通过房地产部门信息系统核实;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契税完税凭证;
7、城市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村镇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乡镇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8、大修自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算及费用支付凭证; 9、抵押物权属证明、质物清单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书面承诺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10、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与资料。
第十二条贷前调查、评估
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及时开展贷前调查与评估。主要包括:
1、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及配偶信息;
2、通过业务管理系统,查看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重点查验住房公积金是否正常足额缴存,账号、姓名是否与借款人提供的情况一致等;
3、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信用状况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与债务情况;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