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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wxb163 2012/12/3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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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沂南县阳光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试行)
一、全职教师薪酬
1、作业辅导工资:与兼职教师基本工资相同。
2、午间托管工资:按炊事人员工资标准ⅹ
3、全勤奖:50元/月(迟到或请假不发)。
4、考核奖:200元/月(根据量化考核分数计发)。
5、加班费:6元/小时(由校长审核批准后方能计算,凡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6、职务补贴:校区负责人根据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按照校区负责人(本校区全体教师的平均考核分数)考核结果,每月发放最高200元职务补贴。
财务负责人根据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每月发放最高200元职务补贴。
二、兼职教师薪酬
1、基本工资:按照所辅导学生数计发工资,执行标准为13人以下600元/月;14--16人700元/月;17--19人800元/月;20人835元/月,每增加1人加发35元。
2、考核奖:参照全职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项目考核,具体指标为:一、考勤,二、作业辅导中第1--5条,四、宣传招生中第1-3条,六、卫生,七、奖金中第1-2条和处罚中第1、3、4条。
3、加班费:周六下午和周日加班6元/小时(由校长审核批准后方能计算,凡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三、炊事人员薪酬
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午托学生每天中午就餐人数(按一个月平均的实际就餐人数)计发工资,执行标准为:30人以下700元/月,每增加3人,加发30元。
附:工作时间
一、全职教师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2:00,下午4:00--晚7:00
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二、兼职教师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5:00--晚7:00
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按加班出勤计酬)
三、炊事人员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2:00,
沂南县阳光教育培训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
一、考勤(150分)
1、加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不迟到。迟到一次扣2分。严格请销假手续,有事需提前1天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请假需经校长批准。事后要及时销假。一个月内请假一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两天以上(含两天)按比例扣发工资,五天以上的,予以辞退。凡不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120分)
2、上班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0分,发现一次扣3分)
3、旷工除扣旷工期间的两倍工资外,并视对学校影响情况酌情处理。
二、作业辅导(220分)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扎实搞好集体备课,提前备好个案。积极参加每周六下午的集体教研活动。(30分,好30-26分,中25-20分,差19分以下)
2、维持课堂良好纪律。学生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能出现混乱、吵闹现象。保证辅导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常情况不得让学生离开或让家长进入教室。(40分,好40-36分,中35-28分,差27分以下)
3、耐心辅导学生,教给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检查学生作业要仔细,要针对作业记录本逐一落实,不得遗漏。检查完要签字,以示负责。(50分,好50-42分,中41-36分,差35分以下)
4、周六上午要有计划地进行知识梳理、归纳、总结、讲解,每周每学科至少进行2个年级的学科知识讲解,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