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有故事的童年生活
学校章程
莱西市河头店镇大淳于小学
生态课程和谐教育科技创新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四章教职工管理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六章总务管理
第七章附则
莱西市河头店镇大淳于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莱西市河头店镇大淳于小学
地址:莱西市河头店镇大淳于村
学校性质:学校是隶属于河头店镇的一所五年制全民所有制小学。
第三条:学校在莱西市教体局和莱西市河头店镇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学校办学目标: 两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爱:(爱学生、爱学校、爱社会);三服务:(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让每个孩子都享受有故事的童年生活
第六条:学校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明天
第七条:校训:勤勉文雅活泼奋进
校风:高雅乐学善思和谐
教风:博学宽容互动爱生
学风:自主合作探索创新
第八条:办学特色:生态课程和谐教育科技创新
第九条:每年的9月6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师和其它人员,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校长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教职工聘任制及绩效工资制。
第十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校长有以下权力:
(一)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对教导主任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包括:聘用、不聘、解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分工和管理等。
(三)财务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
(四)招生权:学校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服务区外的转学学生。
(五)奖惩权:校长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教职工的奖励或惩诫。
第十四条:校长的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五条: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受校长委托,按校长分工,负责学校的常规管理方面的工作,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一般问题,重大问题向校长请示汇报。接受校长领导、对校长负责。
第十六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工代表、家长代表等5——7人组成,做为审议机构。根据情况,聘请与学校发展有重大关系的人员为名誉校务委员。校长通过校务委员会等形式,讨论决定学校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修改学校章程草案。
(二)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可以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六)支持校长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教代会对校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意见不统一,先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家长学校工作委员会,家长学校工作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二)指导家长做好家教工作。
(三)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其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