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论康德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8-0240-01
摘要:伦理学是一门关于道德的科学,道德是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伦理主体即为道德主体,道德是人的道德,人作为道德的主体,在伦理学中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康德的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学史上主体伦理学的真正诞生地。这种主体伦理学既否定了一切宗教伦理观,也否定了从人的本能欲望出发的自然主义伦理观和从人的情感出发的感性主义的伦理观。
关键词:伦理学道德康德
希腊哲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宇宙论——人类学——伦理学的发展过程。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德国人。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也是十八世纪西欧理性主义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康德的伦理学是近代伦理学中最重要的伦理学说。康德是启蒙运动最重要的思想家和伟大哲学家,其著作《实践理性批判》被称为“伦理学标准原著”,《论理学讲演录》,《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以及其他许多论著中的伦理思想,构建了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的第一个完整严格的道德形而上学体系。
康德伦理学又称为善良意志伦理学,因为善良意志是道德价值的真正来源,是康德伦理学的逻辑起点,因而是康德伦理学的核心概念。
一、康德的伦理学思想体系
(一)“善良意志”的学说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阐述了其伦理学的基本思想,首先说到的是“善良意志”的学说。即指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善”。他认为,伦理学应当寻求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善,而善良意志因其自身而善,是一切内在和外在善的前提和条件。康德的善良意志,指的是那种出自对道德法则尊重或敬重的意志,即如始终遵循道德法则。
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是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提供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 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来源于“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起了自己的德性论伦理学。康德将意志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一般理性的意志,二是指不受感性经验影响的、以纯粹理性为规定根据或行为动机的意志,即善良意志。康德认为,只有这样的善良意志才是无条件的善,具有内在的无条件的价值。
(二)绝对命令
在康德看来,人的行为是由意志所决定的,同时决定于这个意志所遵循的行为法则,行为法则是用来指导人们的行为的,其法则在形式上应当表现为一种命令,告诉人们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即康德的
“绝对命令”。“不论做什么,总要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康德将意志分两个层次,一般理性的意志和善良意志。后者是无条件的善,只要按照善良意志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道德的。在伦理面上,与善良意志相应的是“责任”。责任是善良意志的体现,“责任”就是见之于通常理智范围内的善良意志。康德的规定,责任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它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