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必修二《政治生活》总复习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考点一、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1)国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就是国体。它是所决定的。如奴隶主占统治地位则国家性质是奴隶制国家,地主阶级占统治地位是封建性质的国家。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占统治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家性质: 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于
。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
3、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的广泛性。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举例),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4、我国的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关系。
对立:民主适用于人民。专政适用于敌对势力。
统一: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5、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重要性)
(1)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其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专政包括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从这两方面论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扩大;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改善民生,构建。
考点二、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同样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和。
②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③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或的权利。它包括、、、
、和控告权。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政治义务是指。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的统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③。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④。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①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内涵: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表现: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②同时必须平等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第一,从法律关系上讲,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第二,从法律关系的主体上讲,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第三,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行使公民权利和义务时,把他们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公民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
(2)主要内容
①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作为中国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我们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