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事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公文处理、用印管理、招待费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档案管理、图书管理、报刊借阅管理、保密制度、考勤制度、技术部弹性管理等。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领导层办公会议制度
领导层办公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参加,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领导层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由总经理决定随时召开。
领导层办公会议内容:
(一)研究上级部门有关部署、指示及工作安排。
(二)听取各分管领导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汇报。
(三)研究处理一段时间内发生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部署下一时期的工作安排及资金计划。
(五)对公司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领导层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分管行政的副总负责,并作好会议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
领导层办公会议作出的决策各分管领导应抓紧落实,待下次办公会议进行汇
报。
第四条公司办公会议
公司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总工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部门副职参加。公司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总经理决定随时召开。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工作指示。
(二)部署一段时间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三)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报请批准。
(四)对该月的考核工作进行汇报,宣布考核分数,落实考核意见。
办公室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纪要,负责督办落实。
第五条部门会议
各部门会议原则上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有分管领导参加。
各部门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部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作出下阶段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安排落实。
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找出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超越权限、自行其是的现象。
坚持谁交办向谁请示、报告的原则,避免多方请示、重复请示,提高工作效率。
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工作中遇到的较大的事情或不能解决的问题。
(二)重要工程计划安排及进展情况。
(三)对施工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如地方协调、资金安排等。
(四)对工程机械的较大程度维修。
(五)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事故。
(六)个人生活需要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
(七)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宜。
请示报告制度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 
第七条卫生管理制度
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扫除日,各部门根据卫生区域划分情况进行卫生大扫除,有关领导及办公室进行检查。 
每天工作日按卫生区域划分进行卫生扫除。
不按规定进行卫生扫除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扣分扣款。
第三章公文处理办法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公司属各部门及工程项目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机关并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十条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十一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由办公室统一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第十二条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要把《公文处理办法》作为一门必修课,认真学****掌握。
文秘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领导、为机关、为各部门服务的思想,努
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
凡经办和经手文件人员,都有责任保守机密,保护文件不受损失。在调动工作和出差前,必须将所经手的文件交接清楚,特别是对未办结的文件,必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继续办结,不得积压和延误。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准确确定文件的密级,确保机密安全。
第十四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的地方性交通行政法规规章; 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
(二)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三)决定、决议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四)指示适用于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五)布告、公告、通告
“布告”适用于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六)通知适用于发布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