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
(1975年 1月公布,1994年 11月格式重排)
 
范围
1.
在揭示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时,应该应用本号准则。
2.
财务报表这一术语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标明为财务报表一部分的附注、其他报表和说明材料。国际会计准则适用于任何商业、工业和经营性企业的财务报表。
基本会计假定
3.
持续经营、一致性和权责发生制是基本的会计假定。当财务报表遵守了基本会计假定时,就不需要对这些假定作出揭示。如果有某一条基本会计假定未被遵守,则应揭示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4.
在本号准则中,将以下几条确认为基本会计假定:
(1) 持续经营。
    企业通常被看作是一个经营中的实体,即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经营下去。这就是假定企业既没有打算也没有必要进行清盘或大力削减其经营规模。
(2) 一致性。
    假定会计政策在各个期间都是一致的。
(3) 权责发生制。
    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处理,也就是说,收入和费用应在它们获得或发生时(而不是在货币收入和付出时)加以确认,并在与它们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加以记录。(影响按权责发生制将费用与收入进行配比的问题,不在本号准则中涉及。)
会计政策
5.
审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应该决定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
6.
会计政策包含了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程序。即使是针对同一题目,也有许多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供使用;在企业的情况下,当选择和运用那些最能恰当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政策时,需要作出判断。
7.
管理当局在选择和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和编制财务报表时,应考虑下列三个方面:
(1) 审慎性。
许多交易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确定性。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通过实施审慎性原则来确定这些不确定性。然而,审慎性并不意味着建立秘密或隐藏储备金是合理的。
(2) 实质重于形式。
交易和其他事项应按它们的实质和财务现实而不只是按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
(3) 重要性。
财务报表应揭示对评价或决策足够重要的所有项目。
8.
财务报表应包括对所采用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作出的清晰和简明的揭示。
9.
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的揭示,应成为财务报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常应在同一位置中揭示这些政策。
10.
财务报表必须清晰易懂。无论是在同一个国家还是在不同的国家,企业与企业之间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政策各有不同。因此,揭示财务报表所依据的重要会计政策是必要的,以便对财务报表作出恰当的理解。对这些政策的揭示,应该成为财务报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应将它们全部在同一位置中予以揭示,这样会对报表使用者有所帮助。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揭示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但是,揭示并不能纠正错误或不恰当的处理。
11.
财务报表向各方面的使用者,尤其是向股东和债权人(现在的和潜在的)以及雇员提供信息。其他重要的使用者还包括供应商、顾客、工会、财务分析员、统计人员、经济师以及税务和管理机构。
12.
财务报表的使用者需要将财务报表作为进行评估和财务决策所需要信息的一部分来源。在财务报表没有对编制它们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作出清晰的揭示之前,使用者就不可能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