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沙政办发〔2016〕3号
关于印发沙河口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沙河口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沙河口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大政发〔2015〕57号)文件要求,落实好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和调结构五大举措,加快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就工作目标中涉及我区的各项任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沙河口区实施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发改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城建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环保分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相应建立实施蓝天工程领导机构,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细化本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节点、责任人,并及时报送区实施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任务分工
(一)全面取缔燃煤小锅炉
全面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大政发〔2015〕41号)要求,结合《沙河口区大气行动计划》, 2016年6月底前,拆除辖区内10吨(含)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6月底前,10-20吨(含)燃煤锅炉必须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城建局、经信局,分安分局、行政执法局配合市建委供热办和经信委做好相关工作;服务行业燃煤锅炉由区环保分局负责)
。
(二)严格控制燃煤总量
按照全市严格控制燃煤总量的要求,推进“煤改电(气)”工作(区发改局)。结合天然气管网建设和燃煤供暖锅炉房的关停,加快建设“煤改气”天然气供暖锅炉房项目和工业燃煤锅炉替代项目(区经信局)。
(三)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2016年底前,建立全区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监控平台,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各项措施要求,重点做好封闭围挡工作及现场扬尘管控工作(区城建局)。加大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实现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封闭运输。加大道路施工扬尘管控,进一步完善道路机械化湿式清扫,加强道路冲洗、禁止焚烧树叶、枯草和垃圾,继续加强绿化工作,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2016年底前,完成全区物料堆场封闭工作(区环保分局)。严格落实我市文明祭祀和鞭炮燃放相关规定,要坚决禁止违规燃放鞭炮和违规祭祀等行为,缓解空气污染压力(公安分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 。
(四)全面实施提标改造,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及油烟污染
以20吨以上燃煤锅炉整治为重点,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保留的大型燃煤设施全面实施提标改造。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燃煤锅炉升级改造工作(区环保分局)。201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气治理任务(区环保分局)。2016年底前,完成全部包装印刷行业和汽车修理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
(区环保分局)。全面取缔经营性露天烧烤(区行政执法局、城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确保其高效稳定运行(区环保分局)。
(五)加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对工作
继续完善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重污染日科学应对处置能力。按照新修订的《沙河口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