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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贯通培养实践及招生制度改革.doc

上传人:sdhdjhty 2015/7/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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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高职贯通培养实践及招生制度改革
摘要基于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试点经验,建议将现有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一年甄别、三年转段,改为两年甄别,甄别后学籍即转为高职学籍,甄别与转段同步;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由高职院校和一所或多所中职学校签订学分认可协议,双方或多方商定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实行高职自主招生的形式,应届或历届中职毕业生向一所或多所高职院校递交申请,高职院校对申请者的学****和工作经历以及相关成绩证明等组织评审。
关键词中高职贯通;招生制度;自主招生;上海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3)17-0046-04
上海市近几年进行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试点,虽然并不是对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进行的直接改革,但其实践却对推动此项改革,尤其是对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有较大的启发。
一、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实践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5号)宣布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改革正式启动,4所中职学校与3所高职院校合作进行4个专业的贯通培养改革试点,招生计划480人。2011年新增7个试点专业,涉及14所中高职院校,新增招生计划近500名。2012年新增6个试点专业,涉及14所职业院校,新增招生计划360人。2012年17个专业共招收新生1381人,中高职贯通试点专业共有在校生2851人
①。2013年再增试点专业22个,涉及39所职业院校。2013年“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招生专业规模将是去年的近3倍,预计招生3500人”[1]。
(一)谨慎试点,逐步推进
从招生人数看,过去3年每年新增招生计划数都没有超过500人,虽然2010年底颁布的沪教委职[2010]45号文中曾明确提出2011年招生人数为1500人,但当年实际招生计划不到1000人,2012年新增计划数最少,只有360人。从试点专业看,虽然每年增加数量有限,但专业却并不重复,逐渐扩大了专业的覆盖面。从参与试点学校看,第一年的试点院校基本上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中高职院校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仅一所中专校例外,但与合作的高职院校属于同一职教集团,第二年和第三年都将试点范围圈定在同一个职教集团内部的中职和高职院校,并且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点,试点专业必须是试点院校的核心专业或重点专业。第一年试点院校以同一主体为主,沟通交流和利益分配不会产生问题,第二年扩大到同一职教集团内试点,职教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加上对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的共同兴趣和利益,也对试点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2012年的试点工作还增加了一个专业由1所高等院校与2所中职院校合作的内容。
(二)单独批次,提前招生
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在招生录取方面得到了优先考虑,安排在15个志愿统一录取之前进行。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在中考的统一录取阶段,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录取顺序为零志愿、名额分配、中高职贯通志愿、1~15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录取(普通高中、中职校),每一批次结清,前面志愿录取,后面志愿自然失效,前面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