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校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5-3-19 浏览次数:19969 次来源:研究生院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规范复试工作程序,完善复试办法,提高复试质量,探索建立优秀拔尖人才的选拔机制。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严明招生纪律,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机构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牵头的督查工作组,学院成立由院系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二)考生符合2015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复试时再次审核报考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四)推荐免试生和“萃英计划生”已进行了复试工作,故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各院系按照相应的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萃英计划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
四、考生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破格复试主要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的分数幅度原则上以5分为限,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如下:
1. 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破格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于3月23日前送交第一志愿报考院系。
2. 院系于3月25日前将审批通过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进行审批。
3. 3月27日前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破格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审批。
4. 经陕西省招办审批通过的破格复试考生参加我校复试。
五、复试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
(一)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应与《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二)面试。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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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体检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考生按照复试安排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建筑、环境、管理学院的调剂条件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
要求执行。其他学院的调剂条件为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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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不得调剂到学术型学位。
,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