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工会工作条例上篇.doc

格式:doc   大小:44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工会工作条例上篇.doc

上传人:421989820 2018/7/28 文件大小:4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工会工作条例上篇.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工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活力,增强工会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推进工会的创新发展,团结动员职工在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作用,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山西省工会工作规范》等,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接受公司党委和省国防科技工业工会的领导,以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条工会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政治性原则,服务企业发展的大局性原则,密切联系职工的群众性原则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原则,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
第四条工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第五条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责,在维护职工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工会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坚持党工共建、创先争优的方法,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路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担当起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光荣使命,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护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的“职工之家”。
第七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依照民法通则规定,公司工会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
第八条本公司职工不分民族、性别、职业、户籍、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就业期限、就业形式,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九条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单位合并、撤销,工会组织相应合并、撤销。
第十条工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是:(1)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3)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十二条经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100至200人者,代表人数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1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人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在100人以下者,一般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其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工会委员会设委员21至29名,设常务委员9至11名。工会主席、副主席按公司统一确定的干部职数配备。经费审查委员会
委员名额为5至9名,设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
第十五条工会按照公司组织体系设分工会、支会和工会小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部室、车间(工段)的分工会或支会委员,由子公司、分公司、分厂、部室、车间(工段)的会员代表大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