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元明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鬯:3 t
(2002年2月28日村民大会通过毽塑妻蟊琵自如村民代表大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保障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实现村民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促使村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它组织履行职责,村民个人更好地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全村计划生育自治能力,依据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Ⅸ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是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政策推动、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在街道办事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妇联、共青团、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凡户籍在本村或在本村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都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村民曲权利:
(一)享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生殖保健、生育、节
育措施,科技致富等有关知识的知情权和教育权a
(二)享有对本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生育指标安排,节育、奖惩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知情监督权。
(三)享有在《章程》规定条件下的优惠优待权。
(四)享有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决议的表决权和执行权。
(五)依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民享有生育权。
(六)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七)村民享有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权。
第七条村民的义务:
(一)有主动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政策教育的义务。
(二)有依法规范生育行为,自觉做到依法生育的义务。
(三)有自觉履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义务。
(四)依法结婚的夫妻怀孕3个月内有向村计生工作委员会
进行生育登记的义务。
(五)有自觉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
(六)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按期接受环孕情监测的义务。、
(七)有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
费的义务。
(九)不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有缴纳违约金
的义务。
(十) 进套婚育期,有缴纳不违约保证金1000元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是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
村民自治组织,经村民大会按照(选举法)选举产生。由五人组
成,设主任1人,委员4人。
第九条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下设若干信息员,信息员是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办事
员。
第十条村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一)在办事处指导下,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
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和带领全体村民共同完成人口与计划
生育的目标任务。
(二)定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普及
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指导鼓励村民晚婚晚育,
督促育龄夫妻及时落实各种避孕节育措施。
(三)依法负责生育指标及有关证件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准
确掌握辖区内育龄夫妻的婚姻、生育、节育等状况。
(四)组织已